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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体育文物建筑或可“认养” 让老建筑焕发新生机
发布时间:2023-05-26 19:38:23 浏览:[ ]次

  博体育您家附近的老建筑,今后有可能变成民宿、客栈、茶社……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释放政策利好,引发社会各界尤其是不少社会投资、经营者的关注。

  您家附近的老建筑,今后有可能变成民宿博体育、客栈、茶社……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释放政策利好,引发社会各界尤其是不少社会投资、经营者的关注。

  您家附近的老建筑,今后有可能变成民宿、客栈、茶社……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释放政策利好,引发社会各界尤其是不少社会投资、经营者的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在我市已有成功案例,且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果您对“认养”文物建筑感兴趣,这些内容不妨了解一下。

  什么是文物建筑?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别。不可移动文物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中的古建筑即被称为文物建筑。

  在不少人的印象里,文物建筑是那些由专门机构或专人开展日常维护、安全保卫的省保、国保单位。其实,我们身边还有大量低等级的文物建筑。数据显示,我市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有270处,而尚未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有近3000处,占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45%,且多数鲜为人知。

  以涧西区为例,该区域共有45处不可移动文物,除了洛阳涧西苏式建筑群、王湾遗址、东周王城遗址(部分)、洛阳耐火材料厂旧址、尚凹遗址,其余40处均为尚未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后者占该区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近90%。

  国家文物局此次印发的意见,主要目的是让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范围明确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着力解决此类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力量不足博体育、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问题,推动文物建筑“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

  市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意见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范围明确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此类文物建筑都能被“认养”。

  “其中一部分属于个人所有,还有一部分虽然是公有的,但长年有人居住,像此类文物建筑,社会力量就无法‘认养’。”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我市适合社会力量“认养”的文物建筑数量尚不明确,接下来,将依托各级有关部门,尽快启动适合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筛选工作,形成清单后予以公布。

  社会力量如何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意见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可以获得一定时限的管理使用权,管理使用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20年博体育。在管理使用期间,可以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还可以开办民宿博体育、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

  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程序方面,意见也有明确规定和执行范围,为社会力量送上“定心丸”博体育。

  意见提出,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可参照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协议参考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协议文本。按照“一处一策”原则,文物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与确定的社会力量主体签订保护利用协议,明确保护利用要求、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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